您当前的位置 : 首 页 > 新闻动态 >> 公司新闻

联系我们Contact Us

大连宏伟液压重工有限公司

地址:大连甘井子区营城子街道前牧村

电   话:0411-81980107-8188,84626696-8288

联系人:周经理,衣经理

传   真:0411-86692108-805

Email: lj.zhou@dlhongwei.com

网   址:www.dlhongwei.com

接灶的胶管应为燃气专用胶管

发布日期:2021-02-01 16:17:04 作者: 点击:

气体使用者在使用气体胶管及气体报警器时,应注意下列事项:


接灶的胶管应为燃气专用胶管,胶管两端应有卡箍固定,以防脱落,且长度不能超过2米,不能有接口(如用两端软管对接或用三通连接等)。橡胶管不能穿过墙壁,棚顶,地面,窗户和门。

要经常检查胶管是否有松动、脱落、龟裂、变质等现象,老化的胶管要及时更换,不可超期使用。


如果一段时间内发现燃气软管有下列情况,应立即更换:大连胶管

(1)所用软管不是专用于气体的软管;


(2)软管寿命过长或超过软管生产厂家规定的寿命;

3)软管外层有裂口,起泡,损坏。


用煤气警报注意事项:

应按所用气体种类购买气体警报。一般情况下,非通用燃气报警器,天然气场合用燃气报警器,人工煤气场合用报警器,液化石油气场合用液化气报警器。


根据所测气体的密度不同,气体报警装置的安装位置也不同。当测量的气体密度小于空气密度时,如人工煤气、天然气等,探头应安装在距屋顶30cm以外;测量的气体密度大于空气密度时,探头应安装在距地面30cm以外;

普通气体报警装置的使用寿命为3-5年,请不要超过产品说明书上标明的使用年限。

来源:大观新闻,大连之旅。

大连胶管

本文网址:

相关标签:胶管

近期浏览:

Copyright © 大连宏伟液压重工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:辽ICP备05006350号

声明:本站部分内容图片来源于互联网,如有侵权尽早时间联系管理员删除,谢谢!
  • 网站首页
  • 咨询电话
  • 返回顶部